交通事故协议签订有效吗_私下签订的交通事故赔偿协议有效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1 03:59:37 人阅读
导读:对方主责,没保险,让你认全责,然后签一个你负主责协议,协议有效吗?一,首先我告诉你,协议无效,为什么?负主责本身就不可能,因为负主责情况,保险公司就会需要你出示...

对方主责,没保险,让你认全责,然后签一个你负主责协议,协议有效吗?

一,首先我告诉你,协议无效,为什么?

负主责本身就不可能,因为负主责情况,保险公司就会需要你出示警方事故责任认定书,假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不可能查不出来。所以一般当事对方会要求你负全责。(这样以后就可能被对方敲诈)

因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一定是交警事故科,一旦认定你负次要责任,签署全责协议就是犯罪,违法犯罪基础上签订合同当然无效。

二,涉嫌骗保。

骗保费属犯罪行为,保险公司都有重大事故案件核查部门,他们是会去验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很容易就会发现你做假,涉嫌骗保。

三,由于有对方跟你个人做假责任认定,并签署协议负事故全责,对方在法律上就不用赔付你任何费用,相反,你到该给他一笔赔偿金。

四,事故全责,来年上保费率会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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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由公安机关划分责任后,在赔偿这个问题上,很多人采用协商解决的方式去处理,疑问也随之而来,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署的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这个问题,我们可以把所谓的“私了协议”看作是一个“合同”,所以,在签订和解协议的过程中符合《合同法》的规定,这份协议就应该是合法有效的。即签订这份协议的双方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协议的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不存在胁迫、欺诈、趁人之危的情形,且内容不能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也不能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如果出现以上情形,那这份协议就是无效的了。另外,如果在签署协议的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对协议内容存在重大误解,或者协议内容显示公平,当事人也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1、交通事故达成了调解协议,对方虽然可以起诉,但想重新要求赔偿,很难。2、因为赔偿协议是合法有效的,是不能反悔的。除非双方当事人的任何一方,认为签订赔偿协议时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的,或者存在欺诈、胁迫的手段签订的,可以起诉要求撤销赔偿协议,由法院重新按照规定进行判决。法院如果查明属实,就会判决撤销赔偿协议。3、如果不存在可撤销的证据和理由,法院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双方当事人仍然按照赔偿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般来说,交通事故赔偿协议是双方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所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但是赔偿协议如果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等情形,那么该赔偿协议属于可撤销的合同或者其他情况的无效合同便不具有法律效力。

具体描述下当时的情形:我驾驶小轿车在小区里的一个转角处左转,对方是电瓶车右转,被我的后视镜撞到后电瓶车侧倒在地上,当时报警了,交警把我的驾照扣下了,然后我带她去医院拍片检查,骨头没事,就肌肉可能有点损伤。第二天我和她一起去交警队拿驾照,因为她要求我赔误工费,所以我就报了保险,交警开了交通事故责任书后把驾照还给我了,但是当时没有让交警进行调解,因为她说她胳膊痛,让我带她再去检查,然后检查好后没有大问题,于是我跟我保险公司沟通,保险公司说因为金额不大,可以快速理赔,所以我直接把赔偿的钱给她了,然后让她写了收据和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书。但是当时没有第三者在场,所以该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吗?

这份协议没有法律效力,违反了有关法律规定和意思不真实原则,从侧面讲有骗保嫌疑,要审慎签协议。双方私下签的协议只要不违法法律规定,不违法风序良俗,有法律效力。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是解决纠纷值得提倡的解决方式,只要不是被胁迫等都可以作为证据形式固定下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划分责任的法律文书,具有强制性。双方签协议不一定必须在责任认定书下来后才能签署。交通事故涉及伤亡签的协议照样有效,起码在量刑时作为法院参考。

只要双方自愿协商一致,没有欺骗,胁迫和重大误解等情节,达成的效力都有法律效力。如果交警或法官在场作为见证,则效力更高一些。如果是法官主持的调解,没有很特别的理由,一般不允许反悔,具有和民事判决同等效力。

司法实践中,常见的签订协议后反悔的情况,如果诉至法院,则法院一般是审查有无欺骗胁迫和重大误解,如果没有,那么一般会支持原有的协议。

法院推翻原有协议的情形,一般有两种。一种是重大误解。例如,原来的协议遗漏了重要的赔偿项目,并且数额很大。但是,无论数额多大,只要当事人在协议中明确表示放弃该项目,则以后一般不允许就此问题反悔

再一种就是,出现了新的情况。例如原协议是肋骨骨折,赔偿三万。后来复诊时发现又颅骨骨折伴颅内出血,则这种情况需要做伤残鉴定。

还有一种,协议中遗漏了当事人。例如,赔偿权利人有伤者,还有他的被扶养人(父母,孩子等),伤者没有权利代表其他人签订协议,除非有他们的授权。如果协议中仅仅伤者签署了伤残赔偿协议,从法律上讲,被扶养人仍有权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

只要赔偿金额不显失公平,事故各方均亲笔签字的,即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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