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为_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3 07:20:37 人阅读
导读:不是基于什么法律渊源,而是因设立股份公司可能涉及较多认股人及债权人,具公共性质,设立过程存在商业和道德风险,需要特别保障认股人、债权人及公司(成立后)的权益、便...

不是基于什么法律渊源,而是因设立股份公司可能涉及较多认股人及债权人,具公共性质,设立过程存在商业和道德风险,需要特别保障认股人、债权人及公司(成立后)的权益、便于监管、便于追究责任。

具体一点说,发起人负责公司的筹办事务,尤其是资金的募集和管理,容易存在道德风险。而股份公司设立本身就存在认股不足等原因造成公司最终不能成立的风险,发起人届时需向认股人及其他债权人承担退还股款及偿债责任。即使是公司得以成立,也可能因发起人在发起过程中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公司损失,发起人需向公司承担责任。

至于发起人必须两人以上,可以起到一定制衡作用,一定程度上防止损害认股人、债权人及公司权益。

设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为2人以上200人以下且过半数者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二) 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包括履行必要的审核手续、法律规定应具备的文件均已具备且符合法定要求等。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依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公司只能使用一个名称。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公司名称受法律保护。

(六)有公司住所。公司住所为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的住所只能有1个。公司的住所应当在其公司登记机关辖区内。

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上限不受限制,但最低不得少于5人(自然人和法人均可);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则为2人至50人(自然人或法人,国有独资公司和个人独资公司不在此列)。

我国《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六个条件:(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发起人应为5个以上股东,其中半数以上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即1000万人民币。(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6)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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