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为什么愿意被并购_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动机?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3 02:26:48 人阅读
导读:有些创业者在一开始就明白以自己的能力做不到自己预想的结果,所以宁愿做一个拉开帷幕的人,看着自己所看好的领域被更有能力的人去做,心里也有一种欣慰。或者是因为目前是...

有些创业者在一开始就明白以自己的能力做不到自己预想的结果,所以宁愿做一个拉开帷幕的人,看着自己所看好的领域被更有能力的人去做,心里也有一种欣慰。或者是因为目前是比较难熬的阶段,创业者自身的资源已经见底了,但又不舍放弃,此时被收购可以说是最好的出路了。

做人不能只进不出啊! 中国也买了不少外国企业啊!企业收购讲究的是共赢。有钱赚,干嘛不买?能赚更多钱,干嘛不买?! 只不过商人这东西,唯利是图,几乎没什么原则性。 像汇源收购案一样,汇源老总的反应“很遗憾”,因为若被收购,会员可以扩大更多的海外市场,从而实现企业经丁珐弛貉佾股崇瘫搐凯济的增长,何乐不为!

他们会使用一些不入流的商业竞争手段,让业绩好的公司短时间资金断裂,或者受到莫大打击,再趁机收购。而业绩不好的公司,很可能是做洗钱之类的作用,如果他们价格很好的话。如果是低价收购,那可能是出于人情或者其他的考虑了。

一般来说,企业收购通常被用来扩展业务和开拓市场,实现从无到有的转变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的疑问核心是被收购企业的股东是否能轻易放弃自己的利益?

是这样的,在一般企业收购中,通过支付资产或现金的例子较少,大多是净壳上市或是小公司被收购的情况,而大多数情况下,收购公司会对被收购公司定向增发自己企业(或在新设合并下新企业)的股份,来实现保障被收购公司股东的权益,例如:A公司收购B公司,A公司股本20亿,B公司股本5亿,假设形式为新设合并,并且不存在发行溢价,那么如果A承诺向B企增发自己的股份5亿,同时换来B公司全部股权,换股比1:1,那么就相当于B公司只是在权益上和A公司合并在一起,你可以理解成,原本是两家单干,现在一起干,但是钱还是按照投入的比例分配,当然,在谈判的时候,这种新的分配比例由优势企业来操纵了~

这个理解不一定到位。

一些优秀的中国品牌,被外资并购,只要是合法合规,就是合适的。就像中国不少企业,做大了之后并购国外品牌一样,全球贸易,不仅是产品的全球化,也包括企业、品牌贸易的全球化。

有一些中国企业,经过多年发展,成为很优秀的企业,以及知名的品牌,具有较高的市场影响力。但有时候,创业者能够成功,是天时地利人和的综合因素共同决定的。当企业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创始人或者是企业控制人,感觉到了瓶颈,也就是继续做大已经力所不及。或者是年龄大了,找不到合适的接班人。还有就是,经过40年高速发展,市场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原来企业创始人感觉跟不上时代的发展。

这时候如果能够高价套现,也是另一种可接受的方式。一方面是企业转让出去,有助于它的进一步成长;另一方面,套现的资金,可以作自己喜欢的事情,也可以是再创业,或者是计划退休了。

不管是外资还是内资,这样的并购,其实现在频繁发生。不仅是中国品牌被外资中收购。外资品牌也被中国企业收购。

比如海信并购日本东芝电视,海尔并购美国GE电器;安踏并购芬兰亚玛芬;恒申控股并购福邦特己内酰胺及相关业务等等。

贸易就是有来有往,只要不是影响国家安全等战略性行业、企业,那么价格合适都是可以的。

徐福记、小肥羊、水井访等品牌,包括格力等,都不属于国计民生等战略性项目,更与国家安全风马牛不相及,不过是一些常规的商业品牌,所以这种并购不值得大惊小怪。

对于该问题,经济观察报的记者安凌飞认为,2015和2016年是中国海外并购井喷的两年。统计显示,2015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流量为1180.2亿美元,中国的对外投资在连续13年增长后位列全球第二;2016年对外直接投资达到1701.1亿美元。

就拿复星和万达来举例,截止2017年,复星进行了多达15次的并购,涉及领域遍布银行、保险、基金的金融业、酒店度假村、石油、医药和餐饮等。在复星董事长郭广昌看来,复星的投资是“形乱而神不乱”。所有的投资都围绕两个主线,一个是中国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二是在这不同的阶段里面,中国人需要生活方式提升所带来的消费提升。

而与复星相比,万达的投资标的相对简单,主要围绕两大板块:商业地产相关与文化娱乐体育。2016年,万达集团相继投资并购美国卡麦克、欧洲Odeon &UCI、北欧院线集团三大院线,截至目前,万达集团在全球电影市场的份额已超15%,并占据欧洲、北美、中国电影院线市场首位。同时,万达以35亿美元购入美国传奇影业控制权。

在万达集团董事长王健林看来,国际化的动机有三个:一是做大企业规模,有些产业要做大规模,必须国际投资,特别娱乐、体育行业;二是成为国际企业;三是规避经营风险,跨国发展意味着减小企业经营风险。万达集团自2012年启动国际化以来,业务遍及全球,通过海外并购万达在不动产、电影运营以及体育产业三个领域均快速做到了世界第一。

新光集团,是一种家族控制主导型治理模式,家族在公司治理中起着主导作用。照道理说,公司所有权主要由家族控制,且主要经营管理权又掌握在家族成员手中,企业决策和运作中就应该极力与现代企业制度相匹配,以避免“家族化管理”弊端,补好公司财务、营运等缺乏监督的弱项短板。比如,在权责统一的基础上,构建层层的约束机制,完善财务预算、审计、监管体系。


家族企业在监督上,尤其要行实去虚,要在企业内部以制度规范运作;尤其是上市公司,更是一家公众公司,家族大股东的违规担保、非法占用资金等做法,就等同于掏空上市公司,侵占的是社会股东利益。事实上,也正由于存在如此的治理缺陷,周晓光家族才步步陷入债务泥沼,公司治理出了问题是此中一大要害,值得警醒!

并购指的是两家或者更多的独立企业,公司合并组成一家企业,通常由一家占优势的公司吸收一家或者多家公司。一般并购是指兼并和收购。首先,兼并又称吸收合并,是指两个独立的法人兼并和被兼并公司,通过并购的方式合二为一,被兼并公司的法人主体资格消亡其财产和债权债务等权利义务概括转移于实施并购公司,实施兼并公司需要相应办理公司变更登记。其次,收购指一家企业用现金或者有价证券购买另一家企业的股票或者资产,以获得对该企业的全部资产或者某项资产的所有权,或对该企业的控制权,收购是收购者取得了目标公司的控制权,目标公司的法人主体资格并不因之而必然消亡,在收购者为公司时,体现为目标公司成为收购公司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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