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个税税率_个税改革后年终奖如何计税?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0 23:41:07 人阅读
导读:021年终奖个税税率表(年终奖个税计算)年终奖个税计算公式2021应纳税所得额=年终奖金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一、征收范围根据《国家税务总...

021年终奖个税税率表(年终奖个税计算)

年终奖个税计算公式2021

应纳税所得额 = 年终奖金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一、征收范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文件的规定,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年终奖所得

年终奖所得,将年终奖金额除以12个月,以每月平均收入金额来确定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年终奖所得税率表与工资、薪金所得的税率表相同,只是他们的计 算方式不同。

年终奖个税税率表

级数 平均每月收入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3,000元的部分 3 0

2 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 10 210

3 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 20 1410

4 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5 2660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30 4410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7160

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45 15160

说明:

1、本表平均每月收入为年终奖所得金额除以12个月后的平均值。

2、税率表与工资、薪金所得税率表相同。

二、应纳税所得额及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二)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上述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

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2021年年终奖个税计算:

1、张三2021年1月份工资8000元,2019年度的年终奖金36000元,当月需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800元,那么张三1月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工资应纳税所得额 = 8000 - 800 - 5000 = 2200元。

工资应纳个税 = 2200 × 3% - 0 = 66元。

年终奖金36000元,除以12后,每月平均3000元,对照上述年终奖税率表得到,税率3%,速算扣除数为0,则应纳个税为:

年终奖金应纳税额 = 36000 × 3% - 0= 1080元。

2、李四2021年1月份工资5000元,2019年度的年终奖金60000元,当月需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800元,那么李四1月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工资应纳税所得额 = 5000 - 800 - 5000 = -800元,小于0。

年终奖应纳税所得额 = 60000 - 800 = 59200元。

平均每月收入 = 59200 / 12 = 4933,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210。

年终奖应纳税额 = 59200 × 10% - 210 = 5710元

新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从3000元上调至5000元,这只是这次个人所得税调整的一小部分。

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额要按照居民的个人综合所得计算,以每一纳税年度收入减去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规定的其他扣除余额,为应税所得额。

个人综合所得包含了原先的工资薪金收入、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由于是按照整年度计算,为了保持现行征缴政策的稳定,国家规定采取的是预扣除的方式。

当月的本年工资累计收入,减去免税收入(国家规定的免交个人所得税收入),减去累计扣减费用(月份乘以5000元),减去社保公积金个人部分专项扣除累积额度,减去累计专项附加扣除额度,减去累积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比如第一个月,应发工资2万元,各项累计扣除减除之后可能应税额度是8000元。8000元是属于不超过36000元的部分,预扣率是3%。如此计算出来,前四个月累计应税额度是32000元,的预扣率仍然是3%。

如果4月之后处于失业状态,没有收入,那么就可以等到第二年3月份汇总清缴。

如果一直没有失业,第12个月的计算公式是这样的。

累计工资总额24万元,12个月的累计减除费用总额是60000元(5000×12),累积个人社保公积金承担费用,累积专项附加扣除费用等等。

如果额外再发放,年终奖5万元,可以按照个人综合所得计算,在相应纳税额度上加上5万元。

但是由于相应的工资要较高,如果按照综合所得计算,需要按照20%的个人所得税比例交税。

国家恰好有相应的年终奖个人所得税率优惠政策。12月底,国家宣布这一优惠政策将延迟到2021年底。

优惠的额度实际上是,如果均摊到月不足3000元的,按照3%征收所得税,如果在3000元到12000元之间的,按照10%税率进行征收,同时要扣去速算扣除数。


5万元,需要交纳一千零八百元(3%税率部分)加上1400元(10%税率),省了7000多元。

所以,了解好相关政策,才能省税啊。

在2018年第四季度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的有关规定和计税方法缴纳税款,但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法,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享受一次。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将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后的商数,按照财税〔2018〕98号文件中所附的新月度税率表查找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对于在取得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个人工资收入低于5000元的,可以先从全年一次性奖金中减去“当月工资收入低于5000元的差额”,就其余额按上述办法查找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税款。


2018年10月之前,如果您已经使用过全年一次性奖金优惠政策,按照规定,今年四季度发放的奖金,不能再适用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2019年发放2018年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的税收政策,有待进一步明确。


以上是广东国税的答复。


2018年年终奖政策现在还不是很明确,未来政策可能有两种情况:

a.给予2018年年终奖再给予一次单独计税的过渡政策,在2019年发放2018年年终奖单独计税,这样的话就不用提前了;

b.不出过渡政策,直接按新个税法来。新个税是按年度综合所得纳税的(平时每月计算的,只是预缴,到最后汇算清缴时多退少补),其实也没太大影响,因为2018年终奖在2019年发放,2019年终奖会在2020年发,这样的话,纳税人税负也基本不会增加。


所以,大家还是不要太纠结年终奖何时发放这事了,绝大多数单位没必要赶在2018年底前发今年的年终奖,尤其是2018年初已经用过年终奖计税政策的单位,肯定不用考虑提前发了,因为年终奖计税当年只能使用一次。

如果真按某些“专家”建议,提前到年底发放2018年终奖,可能反而给自己挖了个坑。

2021个税专项扣除申报时间于2020年12月31日截止。按照政府发布的相关规定,每年12月份要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未及时确认的,扣缴义务人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待确认后再行办理。具体流程第一步:准备申报下载【个人所得税 APP】,打开APP后,先进行注册登录,进入年度汇算:首页【常用业务】—【综合所得年度汇算】;2021个人所得税申报什么时候截止?2021个人所得税申报流程进入申报界面后,填报方式有【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 和【自行填写】两种选择。为了方便申报,推荐大家选择【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税务机关已按一定规则预填了部分申报数据,大家只需确认即可。选择【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开始申报】后,系统提示【标准申报须知(使用已申报数据)】,点击“我已阅读并知晓”,开始年度汇算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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