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法院起诉离婚的程序_如何起诉离婚?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1 11:25:48 人阅读
导读:第一步,去法院起诉离婚。起诉需要的材料有:起诉书及起诉书副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居住证明、引起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的证据等材料。接下来是法院审理阶段,这是法...

第一步,去法院起诉离婚。起诉需要的材料有:起诉书及起诉书副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居住证明、引起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的证据等材料。接下来是法院审理阶段,这是法院审理离婚程序中,最为重要的一个程序。男方起诉离婚程序:

1、立案,法院在接到起诉状后,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会在立案后5个工作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您的配偶。您的配偶在接到起诉状副本后,15日内提交答辩状。

2、调解,在审理离婚材料后,法院不会立即进行庭审,而是在庭审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才会开庭审理。

3、开庭审理。最后,根据庭审情况,会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另行宣判。

起诉离婚,建议按一下步骤。

1、携带本人身份证和起诉状两份以及相关证据,到法院立案大厅立案。

证据一般有结婚证,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据(例如以感情不和为由,需要提交感情不和的证据)。

2、缴纳诉讼费。

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立案后回去等法院的开庭通知。

4、接到法院的传票,按照传票规定的时间地点开庭。

5、开庭结束后,等待法庭判决。

起诉离婚程序,交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等材料起诉,给对方送达诉状副本、开庭传票。承办人调解贯穿全过程。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当事人最后陈述、择期宣判。

生活中,我们常常见到夫妻间因为性格不合、家庭矛盾、不孝敬父母等各种矛盾的逐渐累积或叠加而导致婚姻关系的破裂,如果双方无法友好协商达成离婚的话,其中一方可以进行起诉离婚。当一方起诉离婚时,只有得到立案受理方为有效。起诉离婚,首先应该确定案件的管辖法院,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应当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果经常居住地与被告住所地不一致的,应当以经常居住地为准,而经常居住地是指在当地至起诉之日起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然后准备起诉状和证据材料向管辖法院立案,在立案法官受理收到受理通知书并在七日内交完诉讼费才算立案。其立案流程一般如下:1、确定管辖法院。2、立案大厅取号,带齐起诉所需材料面见立案法官。3、受理审核。4、交纳案件受理费。5、换票、交票、立案完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法院起诉离婚有哪些程序?第一阶段:首先向法院申请离婚诉讼,收集有关资料,法院立案。第二阶段:答辩阶段。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biguoqiong--最佳回答者:abcxo1983-社会民生>法律法院起诉离婚有哪些程序?,1、诉讼离婚首先要去立案,然后需要开庭审理,最后做出离婚或不准离婚的判决跟一般的民事纠纷起诉程序差不多递交起诉状——决定开庭时间——开庭审理——

1、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起诉阶段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

2、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审理阶段

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3、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判决阶段

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

  一、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

  提出离婚诉讼请求的一方首先要向法院提交相关的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起草民事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和部分证据。

  二、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1、立案: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

  2、被告提交答辩状: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

  3、庭审前准备: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

  4、通知当事人: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

  5、保全: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三、法院对当事人进行调解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产生两个结果:

  1、经调解和好:法院调解应当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

  2、经调解协议离婚:如果当时人经过调解不愿和好但都同意离婚,那么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四、调解不成法庭审理

  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

  1、安排开庭时间: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2、通知到庭诉讼:在开庭三日前法院要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

  3、开庭审理:法院会询问当事人,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要如实回答;询问证人、鉴定人等等;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五、根据庭审情况判决

  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根据庭审情况,会再次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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