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以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签署劳动合同的年限不同,试用期可以有1-6个月不等的期限。所以试用期也应当以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是属于违法行为。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自劳动者入职之日起一年内,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自入职之日起第二个月起,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如果超过一年,用人单位为以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也应该签订劳动合同
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1个月内不和你签订劳动合同的,你可以主张双倍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对于这个问题,应当确切地说,在劳动合同法当中,并没有一个独立的合同叫做试用期合同,因为我们所有签订的合同都叫做劳动合同,只不过在劳动合同的期限里面会专门拿出一段期限来作为试用期。
如果一个合同签订的全部是试用期,那么它将视为是正式的用工时间,因为这种情况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所以你说的试用期合同十天没签,首先这个前提就是错误的。
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你所说的试用期十天没有签,其实指的是在用工十天之内,用人单位还没有与你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可以算是违法,但是还没有到惩罚用人单位的程度。
因为如果它过了一个月还没有与你签书面的劳动合同,你是可以索要双倍工资的。所以不签合同,劳动者并不要着急,只要你保留好相关的证据,证明你跟用人单位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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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不合理,要看试用期的约定。如果协议约定没有工资,那就是合法的;另外,作为用人单位,试用期确实没有达到要求,用人单位不给工资也是有道理的。
上述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回答:
1、应否发放工资。劳动者提供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相应工资。如果单位拒绝支付,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委。
2、约定试用期但未签订劳动合同违法。试用期依附于劳动合同,因未签劳动合同,视为未约定试用期,应当按转正工资支付。至于工资标准的确定,可以参照我发布的小文章。
3、关于劳动合同解除。劳动者应当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如果单位存在过错或协商解除,可不必等三十天。如果单位存在过错,还可主张经济补偿金。
以上,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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