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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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为B。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政策依据:财税【2009】5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五条之规定: 五、企业重组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 (一)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 (二)被收购、合并或分立部分的资产或股权比例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比例。 (三)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 (四)重组交易对价中涉及股权支付金额符合本通知规定比例。 (五)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
公司股权转让、并购与重组,公司总会有一些变化发生,并且这些变化可能会影响任何企业或实体的未来。公司所有权转让意味着企业所有权发生内部或外部的变动。如果客户决定要出售其业务,或是向其他实体提供公司的一部分控制权,那么公司所有权转让就有可能发生。公司重组则可能对企业造成巨大改变,它会使公司财政结构产生根本性的变化,而这个结构是为增加企业价值而设计的。这一举动可能会在未来对企业产生积极影响,并且增加股东的数量,特别是在企业出现重大问题的危险状况时。正达财务具有长期的经验,协助客户处理企业之间的所有权转让注册,还能协助客户并购企业或是进行公司重组。我们为协议起草及向政府提交相关文件提供必要的咨询服务。
第一大股东易主,往往预示有重组的信号,但具体时间要看下重组审核的情况,如果停盘三个月内表决重组,失败后,三个月内不得再次停盘重组,但是否可以不停盘拿方案,则还没有明确规定;另外,如果停盘6个月内表决重组,如果重组失败,6个月内不得再次停盘重组,但是否可以不停盘拿方案,也没有明确规定
看来协商是困难的。
那就按法律办事:公司法规定,股东转让股东,需要通知所有股东,如果有股东不同意转让,那么不同意的股东需要购买你的股权,如果不同意的股东在15日不同意又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如果对方侵犯你的股东权利,你直接去法院起诉大股东,最后损失的是她自己,万不得已尽量不要撕破脸皮,但是一旦撕破脸皮就要干净利落,可以请一个相关律师代理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