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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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是为维护企业年金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根据劳动法、信托法、合同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经2011年1月11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58次部务会审议通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1年2月12日发布,自2011 年5 月1 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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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遗憾,绝大部分企业都没有的退休职工,都没有年金。
企业年金是企业补充养老保险,
企业年金是指在政府强制实施的公共养老金或国家养老金之外,企业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经济状况建立的,为本企业职工提供一定程度退休收入保障的补充性养老金制度。
我国最早在1991 年就提出了“补充养老保险”的概念,在2000 年将其更名为“企业年金”。2004 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企业年金试行办法》,标志着企业年金正式开始进行市场化运作。
2019年5月,人社部公布的企业年金数据表明:2019年一季度全国企业年金积累资金总规模为15596.35亿元,规模虽然很大,但是覆盖的人群小的超乎想象。——全国范围内参加职工人数达到了2438.64万人,建立年金的企业数仅有8.9万个。
要知道,2018年年末全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41902万人。其中,参保职工30104万人,参保离退休人员 11798万人。也就是所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人数进占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人数的6%左右。
从目前的的统计数据看,建立年金制度的企业大多为能源、电力、铁路、交通、烟草等垄断型和资源型企业,还有银行、证券和保险等盈利性较好的金融领域,还包括相关的龙头企业。
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企业年金办法》,详细规定了企业年金的运作缴费等。
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8%。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2%。具体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一方协商确定。
本质上,相当于企业为员工增加一块养老的福利,职工付出的比例其实可能很小。
所以参加了企业年金,在退休养老的时候,养老金就会多出一块不小的部分,对提高生活水平很有帮助。
若是您的企业建立了年金,不管年轻人还是老人,都要积极参加!
祝愿各位关注小财的朋友,老有所依,老有所养!
职业年金只针对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企业员工是不参加职业年金的。针对企业员工的是企业年金。
企业年金在我国并不是强制性的,由企业自主决定是否建立。而针对的员工群体范围,也是由企业与职工代表或者是工会协商确定后,以企业年金方案的书面形式来确定的。也就是说企业并没有义务说一定要建立企业年金,而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也不一定要为内部的所有人都缴纳企业年金,具体范围要看年金方案是怎么约定的。劳动者可以向企业的人力资源部门要求查看企业的年金方案书面材料(前提是这个企业确实有年金),对照方案内容确定自己是否符合参加的条件。如果符合年金方案的要求,而企业拒绝该劳动者加入本单位的企业年金计划,并且没有合理解释的,那劳动者可以凭年金方案,通过司法途径或者是仲裁途径来解决。
企业年金属于我国的社会保障立法,其根据是2017年的《企业年金办法》。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可以肯定认为,企业职工未退休,缴纳的基本养老金不可以执行。
企业年金需要投资运营,运营中的资产涉及公共利益。企业年金基金实行完全积累,为每个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建立个人账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资运营。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并入企业年金基金。
职工企业年金的归属可以约定,权利不确定不能执行。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企业缴费及其投资收益,企业可以与职工一方约定其自始归属于职工个人,也可以约定随着职工在本企业工作年限的增加逐步归属于职工个人,完全归属于职工个人的期限最长不超过8年。
中国因为没有个人破产制度,全社会尚未建立理性的债权、债务关系。从刑法的规制上看,不利于债权人;从民事执行上看,不利于被执行人。
职工企业年金在职工未退休前,属于运营中的资本,由企业年金理事会管理经营。运营的项目可能涉及公共利益,执行年金可以损害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