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农村老人和子女户口在一起,不管承包地是否分开,子女都有权以继承人的身份获得该土地上的征地补偿。理由如下:1.户口本是国家确认并依法保护被登记者合法权益的标志,它又是对被登记人的身份、权利能力和责任能力等的认定的支撑。既然如此,老人和子女的户口在一起,可以认定老人和子女处于同一家庭;2.我国农村集体土地实行的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而不是个人承包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 老人的土地是整个家庭承包地的一部分。老人去世后,家庭还在;3. 征地款,就相当于原土地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而这一收益,在老人去世后,子女有权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条 第二款:”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老人原份额的承包地被征用,实质上也就是相当于原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而老人承包的应得收益,子女是有权继承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章,第三十一条:“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老人去世后,只要儿女的户口还在农村,村委会就将家庭承包田收回的行为是违法的!国家的土地政策和中央文件规定:家庭联产承包田的承包期限再延长30年,现在的土地政策是:“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田。”,第二轮土地2027年到期后土地的承包期限再延长到2057年,也就是说2057年前村委会是没有权力将有农村户口的农民的土地收回的!被非法收回“家庭联产承包田”的农民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进行维权!……
13年后补签宅基地买卖合同有效吗_签了合同的宅基地转让有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