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参与经营拿工资吗_股东自己的业务应该有提成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30 05:59:44 人阅读
导读:你好,我是【申同学说】,很高兴为你解答。50%、30%、20%只是你们各自的股份,这个股份是用来分最终的红利的。股东可以不在公司任职,你们任职了,就该拿各个职务...

你好,我是【申同学说】,很高兴为你解答。50%、30%、20%只是你们各自的股份,这个股份是用来分最终的红利的。股东可以不在公司任职,你们任职了,就该拿各个职务的工资和奖金。如果谁有业务,就应该有个业务提成,不然谁愿意把业务拿来公司。如果搞技术的觉得不合理,你可以提出不搞技术,去抓业务,或者请技术人才来支撑技术。如果你的技术确实强或者是无法取代的,就应该提出有技术奖金或者以技术转为干股多占股份。 总之,上班的,参与业务或者技术经营的,就该有工资和奖金,不管你是不是股东。拉业务的,就该有业务提成,不管你是不是股东。你是股东,可以不参与公司的任何经营和运作,那就只能按事先的约定,只能拿到分红。更多专业的科普知识,欢迎关注我。如果喜欢我的回答,也请给我赞或转发,你们的鼓励,是支持我写下去的动力,谢谢大家。

发工资的前提是看该股东与公司存在不存在劳动关系,如果没有劳动关系,即使是股东,也不发工资。但是股东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如知情权、按照股权比例进行分红等。

只要在店里和其他人一样工作,发工资很正常

合伙人的工资怎么处理?合伙人是拥有股权权益的角色人,但与实际付出的工作无关。工资的支付原则就是:谁付出,谁工作,谁就有权拥有,前一种是权益关系,后一种是劳动合作关系;如果某合伙人是实际工作负责人,理应给予工资。

比如,我是某家公司的合伙人,同时这个项目还是由我来操盘,我实际付出的工作和精力,那公司财务就必须给我做工资,我的工资可参考当年同行业、相同职任的工资水平,但因为项目是创始阶段,资金紧张,我的工资只做“财务记帐”可以延缓发放工资,如果公司有一天清算时,我的工资也要做帐务处理。如果我不是这家公司的实际操盘人,只是名义上的合伙人,那我只对这家公司的运营情况和财务进行监督,工资就不给我了。


所以,在合伙公司里,负责经营的合伙人必须要工资。

我是孙洪鹤,《新商业大智慧》创业教科书主编,孙洪鹤每天都给大家分享教材的短视频,每天都有更新,大家可以关注孙洪鹤。

这几天恰好接触到了一件事情,一位朋友,是一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但是他的社保一直都是以个人名义在社保缴纳的,最近他想把社保关系转到一家化工企业,人家告诉他说,你都是一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了,怎么转到我们这里来呢?

这件事情说明一个问题,法定代表人是一种职务,法定代表人要对经营中的问题承担责任。同时也享有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即便是签订合同,不盖公章,有法人的签字,合同也是生效的。

那么股东呢?股东仅仅承担出资的责任,还有股东有分红的权利、撤资的权利,公司价值的剩余求索权。股东对公司的权利和义务,是按照出资比例分担的,当然,公司章程另行约定的除外。

不过大部分的私营小型企业,都是股东兼任法定代表人,只有大型股份有限公司,才会聘请专业的经理人,是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经营模式。也可以这样认为,大部分的企业,老板既是投资者,也是员工,所以如果出现这种情况,法定代表人是需要发工资的。从财务的角度来说,老板的工资是公司合理的人工费用,为啥不用呢?

用公式来说明:

老板=股东=投资者

法定代表人=员工

老板=法定代表人=员工

所以老板也是可以发工资的,老板为公司业务产生了费用时,也是可以报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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